CAT | 網摘
看到一位遠在他鄉,旅行了四百多日的朋友的 blog
吃喝玩樂 Snake-Planet!!!: 老撾 — 對話後感.
在身邊的人不斷的以增加自己的所有物來填補心靈上的貧瘠之時。我把我十年來因為同一個愚笨原因累積出來的一堆東西。包括只用來睡覺的一個物業,只用來上班的兩輛電單車,根本沒有時間用的大量家電產品,無處可照的極多照相機,完全爲了填補空虛而買的無數無以名狀的東西。全部變賣,變成一個背包。背著它,去過旅行人生。
我問自己係唔係已經開始用物質來填補心靈上的、精神上的空虛
越睇自己就越似係開始淪落
到底有甚麼先至可以塡補內心的空虛??
……..一言以蔽之,在請教別人時,要盡量減少別人提供意見的成本,而盡量提高別人提供意見的效益。
責任仍在自己要特別注意的是:不管別人給了自己怎樣的意見,以及自己採納了哪些意見,事情最後的成敗責任仍然在於自己。……..
簡單而複雜的 Google Wave – 網絡暴民 Jacky’s Blog.
單單用文字很難形容 Google Wave 是甚麼東西,你看到的形容大概都是說這是廿一世紀新電郵,然後就是幾個看上去不算特別的抓圖,和一些關鍵字:real-time、communication、collaboration。一直到你肯花一個多小時去看 Google I/O 裏的介紹和 Demo 後,才會感到這個東西的威力。
有人說,這是 Google 的 Shartpoint (哪像了?)
有人說,這是 Facebook/WIKI 版的 Gmail (完全是兩回事吧?)
的確,不花一點時間去看一下他們的 presenetiaton 是不會明白的。用文字很難形容的原因,大概是從沒有類似的事物出現過,而找不到合適的詞語和對比物。
It is very impressive. They do know how to “WOW” you.
那是十份值得一看的 presenetiaton。
那是未來十至二十年的 IT 界會打開的路。
那是以前只會在SF小說出現的情節。
那是令我開始覺得自己是老一輩,追不上的巨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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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 – 煲呔發表無恥六四立埸 自稱代表香港 現埸市民怒叱 泛民離埸抗議 @ 09-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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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摘: Yet Another Java Blog: Intro to Caching,Caching algorithms and caching frameworks part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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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roduction:
A lot of us heard the word cache and when you ask them about caching they give you a perfect answer but they don’t know how it is built, or on which criteria I should favor this caching framework over that one and so on, in this article we are going to talk about Caching, Caching Algorithms and caching frameworks and which is better than the other.
Yet Another Java Blog: Intro to Caching,Caching algorithms and caching frameworks part 1.
Official Google Blog: Mowing with goats.
At our Mountain View headquarters, we have some fields that we need to mow occasionally to clear weeds and brush to reduce fire hazard. This spring we decided to take a low-carbon approach: Instead of using noisy mowers that run on gasoline and pollute the air, we’ve rented some goats from California Grazing to do the job for us (we’re not “kidding”). A herder brings about 200 goats and they spend roughly a week with us at Google, eating the grass and fertilizing at the same time. The goats are herded with the help of Jen, a border collie. It costs us about the same as mowing, and goats are a lot cuter to watch than lawn mowers.
聽起來好像很環保
可是運送200隻花羊,也要花上一點能源吧!?
《明報》上星期刊登了「賣帽窮女生」一篇報道得到各界迴響,報道裡面的主角金鈴妹妹頓成為全港青少年的模範。
這篇報道明明很有問題,但卻只有一面倒的讚美,對與錯的模糊和含糊下,這個到底是甚麼世界?
為幫補家計,少女其實可以做的有很多,為學弟補習、做麥當勞都是辦法,要做自己的品牌,也可以,但不應該是她現在賣的瑪利歐帽子。
如果此姝賣的帽子是普通不過的貨色,我不會激動,但她所賣的帽子,居然是一頂你我都非常熟悉的,帶有M字刺繡的紅色網帽。
就連她自己也直認不諱是「從喜歡的《瑪利歐兄弟》( 即任天堂公司的《SUPER MARIO BROS.》,香港譯名《孖寶兄弟》) 電玩遊戲找到了「靈感」,此姝甚至將「她的設計作品」拿到知識產權署作外觀設計註冊,但很諷刺地,這個「設計」居然被審批過關!
是不是很諷刺?在我身邊每一個做設計和創作的朋友,無一不對這個故事感到譁然,同時我們也很憤怒,這種設計居然叫做設計?這叫做原創作品?我們的知識產權署居然會為這種「自家」品牌推波助瀾!
一如另一位網友所說,帽子款式雖然和原著有別,但任何一個認識這作品的人,都會一眼看出有很大雷同──顏色同樣是紅色,就是「M字」的字款也是一模一樣。
這到底構成侵權嗎?據《明報》報道,該小妹曾「寄信給任天堂美國總部詢問版權」,「對方沒回覆反對」於是她就「用1000元向香港知識產權署,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結果在去年11月獲批。
令人感覺吊詭的是《明報》記者所撰「對方沒回覆反對」數字,按中文文法解釋,應該是「對方沒回覆」,但這絕對不會是對方就事件的「表態」,「沒回 覆」絕不等同「不反對」,沒有收到回音可能是信件寄失,又或是寄到人家公司信件不知交到哪個部門,但更重要而大家必須明白的,乃此小妹今次叩門「傾生意」 的對象是大企業任天堂公司。
要審批一件有肖像權的產品賣錢,過程其實是千絲萬縷,將「對方沒回覆」看成「不反對」也實在太過一廂情願;何況做「決策」的未必會是「美國任天堂總 公司」,因為人家的總公司是在日本,再講,金鈴妹妹的「產品」既然是在香港賣的,其實她只要查查黃頁,就能找到「任天堂(香港)有限公司」的電話號碼,毋 須繞地球大半個圈,一通電話就能知道人家不會容許你這樣做。
創業應該不會是這樣簡單和容易的。
同在旺角,毗隔一條女人街也滿是贗品,本來都見怪不怪 (其實是麻目),但這位金鈴妹妹走在西洋菜南街高舉「香港註冊設計」的旗幟,強調這是屬於她的「自家品牌」,這個畫面這種事居然會出現在今日這個口口聲聲「推動創意工業」的香港街頭,是不是太過荒唐?
也該知道,這個正受到萬民追棒,被感性打造的這個「品牌」,根本和盜注商標無異──就如一些不肖商人眼見一些品牌在香港成功建立形象,但商標未在國內註冊,於是便「把握機會」於國內將別人的商標盜注當作是自己的品牌。
曾經跟一個美容品牌創辦人做過專訪,她正是被盜注商標的活生例子,情況也一如「表哥」張堅庭所做的「好人好事」。
就當你的帽子真的得到任天堂的認可,就是交由大陸工廠代工量產,任天堂一方在帽子的生產流程必會有種種嚴格規定,人家是不會讓你亂來的,難道,單憑這位妹妹的兒戲而自我的想法,就可以做到這種連大人都覺得難為的「越洋貿易」嗎?
再舉一個極其簡單而又差不多的例子,換轉是「米奇」或「小熊維尼」令你「得到靈感」,並「創作」出「同等創意」的「作品」來,你看迪士尼會不會放過你?
少女對知識產權的認知有限,我理解,但知識產權署的辦公室內是否沒有一位認識《瑪利歐兄弟》?很明顯,做審批的人也對世界品牌的認知非常有限;要是 知識產權署都不能對「創意」和「知識產權」有清楚的概念,也惶去要求其他人去正視,結果,這位妹妹沒有一位師長開導她、提醒她須要有版權意識。
大錯特錯的當然還有《明報》低水準的編輯、記者,以及其採訪角度。
此報近年在選材取向甚至報格方面都很有問題,很多更值得關注的新聞卻因為報館有既定立場而當沒事發生;再說《明報》明明有個教育版,每期都萃取不同新聞素材,並附各種引導思巧的問題,前題是希望身分為學生/從事教育工作的讀者,能夠有多元而獨立的思考能力,可是這個「窮女自立品牌故事」偏偏就是真煽情假touching的代表作。
本來每個孝義故事都令人感動,但也天經地義,所以我不認為「孝順」這一點值得炒作煲大,甚至能夠忽略任何理性分析,《明報》的錯,在於將錯事以感性包裝,煽動民眾的情緒,結果現在「她很孝順、好生性」便成了主流民意,對錯真假已經變得難以分辦。
我無疑很欣賞這位金鈴妹妹的孝義,但她確實做錯了,更錯的,是一窩蜂去捧她上天的任何人。
在facebook不難找到很多「力撐」金鈴妹妹的群組,留言大多是「支持」她的說話,而對於不支持她的人,後果都是被口誅筆伐,而群組內的「粉絲」大多是十數二十歲的青少年。
試問,現在口口聲聲支持她的社會各界,對肖像權的擁有者任天堂公司,以及每一位從事創作的人又公道嗎?還是現在事情已經發展到只要有人不支持她,就會被看成惡意中傷,與主流為敵。
也因此相信不會有媒體對此姝的「問題產品」作跟進報道,縱然知識產權署以及粗疏審批產品設計註冊的人須要負很大責任,但民意既己被人騎劫,我相信沒有人或機構敢動這個「品學兼優的孝順女」一條長長秀髮。
果然!報道出街後更有企業「賞識她」,有意聘請此姝做「設計工作」,雖然明知這是企業為自己宣傳大於賞識此姝的「設計諗頭」,但也令人覺得諷刺。
這個世界太不知所謂。
這個故事給大家的最大教訓是︰做創作 (特別在香港) 能夠做得成功的下場,就是給後來者作嫁衣裳,然後被偷取概念再翻兩翻;金鈴妹妹的故事,是否給所有做創作人一記當頭棒喝,確實值得每個創作人深思、覺悟。
但身為香港人,因為這「賣帽窮女生」的故事,我實在覺得既自豪又丟臉。
文︰DAI ADOR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