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the ‘社會’ Category.
August 24, 2008, 12:23 pm
芬蘭教育:在香港只能是夢 « 有涯小札.
香港人普遍把教育看成就業的手段,只管說「為就業市場提供人材」那類鬼話,不知道教育還有更崇高的目的,即提升個人素質,承傳人類文化。香港人所推 崇的人性特質,也不是「明明德」、「新民」、「止於至善」,更不會是「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之樂」,而是走精面、拉關係、不勞而獲。那些真心想讀書 的叫傻仔,讀完書找份好工賺大錢的叫年輕有為。我們沒有芬蘭人的素質,芬蘭的教育制度對我們來說只能是一場美夢。
總結來說,香港的天空太狹窄,容不下另一種思想,另一種價值,這才是香港最根本的問題。
有一次外國人的 boss 有跟我們談到,在他眼中香港人最重要的是 family, 而不是 money。聽者當中有兩個反對,可是我想了一想,這就是文化差異吧,也不是沒道理的。(而且他可是把家人丟在老家自己跑過來香港)
父母想子女成才,也想給長輩比較好的生活。本來是沒有問題的,可是香港人就愛和其他人比較,而更喜歡把比較數字化。
造成了一個人有多成功,是由他的收入決定,而不是他為社會做了甚麼;子女多成功,是由分數和證書去決定,而不是他的品得和修養決定;一個學生是不是優特生有多少才能,是由考試去決定,而不是學習過程;連有其他本來可能沒那樣想的家長,都因為害怕在比較之中兒女會被比下來,最後也投入在這惡性循環之中。
這重只看結果量化互相比較的社會,都把原本重視家人的出發點都給忘掉了。
說起來,也不只教育,在其他方面都是一樣。修身是看重量,買樓是看大小市價,電視節目是看收視率,Blog 也只會計人次….etc
或許,香港不是容不下另一種思想,另一種價值,而是香港都很簡單地把它們都歪曲了。
July 14, 2008, 11:38 pm
katana’s blog 拙劍園: 「鐵甲無敵掌門人」是香港收視最高電視節目的反思
家長亦注意一下,兒童童真是很可憐地被成人社會狎污中,你們不保護自己孩子,反而一同參與合污,取樂其中……。終於有一日你自己 的孩子指著一些雜誌封面穿著比堅尼泳裝的女模或藝人問你: "阿媽/爸,條女佢個波甘大係真定假嫁?會唔會爆嫁?" ,家長會覺得很好過癮嗎?
說起來,我家已經很久很久沒有看過三色台一秒鐘了。沒事人看,也沒有想看的節目,為何把電視機開著?而且現在開著的話也不會轉去三色台了呢。這大概是我持久抗戰的結果吧!他們也明白了三色台的劇電視/節目有多無聊低質低能了,大概是多了和其他地方的節目比較吧!? (因為有 internet)
如果,我有幸擁有自己的子女,大概我會就算把電視機賣掉也不會給他們看掌門人這種低能節目吧!?
節目的內容級數不是最大問題,但請你不要假裝是合家歡節目。
July 12, 2008, 8:41 pm
資助申請專利 (程式設計員的創業生涯)
原來要在香港註冊專利,必須先在中國、英國或歐洲專利局提交申請 ,再找一些代理資料,套餐費用最少都要兩萬元,雖然創新科技署有項專利申請資助計劃,入場費都要三千元.
香港政府口口聲聲話鼓勵創意產業,但係事實上得個講字。有留意的話,其實政府做左嘅野只係好少好少,接近零。只識得照住D地產商人。
雖然我自己唔主張專利法,你會發現很多簡單平凡理所當然的事物都居然都被人登記了專利權,例如 IBM 手上就有一大堆,它們都只是選擇性執行而已。這也是你有時會聽到會有名不傳的公司突然告大公司的產品使用了它們的專利,因為大部份專利都只是鬥快找未有人登記的知識的遊戲,而不是未有人想到/應用的知識。更說不上是鼓勵創意。
一個知識,大部份時間都是建基於另外其他知識之上的。可以現今的版權和專利法律的運作方式卻正正是和這相反,它們不能鼓勵創意,只能保護現有的產品,排除其他從你的概念生出更好概念。沒有足夠保護到創作人,只要用一紙票等合約即可把別人的成果以平價買過來。
就算你有一個很好可以營利的概念,你擁有它的版權,也登記了專利權。何是不見得它能為你帶來現金流,或相比概念本身合理的回報。
你未必能找到公司買下你的知識,相對地公司也未必找到你。自己營運新公司的話太多外在因數,風險太高。其他公司偷偷的,或明目張膽的使用了你的專利,你也未必知道,就算知道了,一般也沒有能找在對等平等的立場上付回你自己能得的份。這到底是那門子的鼓勵創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