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很開心呢……..(流口水中)
自由自在,像流浪一般的生活,真正的自由行,是我理想中旅行的方式。不過前提至少應該是學會一口當地人能明白的日本語吧?還有,體力和同伴是必需的。
難然我很響往這種旅行,但未至到在旅行時只用一萬元花六星期。如果是一個人住的話,一個正常人在香港的兩個月生活費也大概不只一萬大圓吧?
書上有說過,去旅行花的錢不該超過積蓄的一成。按此計算,要有你至少要有十萬才可以實現以上的青春旅行。如果你想玩久一點,食好一點,訓好一點,買多一點手信,那積蓄大概要四至五十萬吧(還是要更多)?可時等到我有錢的時候,我還有青春這樣做嗎? (謎1:不是早已經沒有了嗎?謎2:你曾經有過青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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