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權」(right to enjoy the sunshine或enjoyment of sunlight)是保障公民享受其居所受陽光照射,而不被旁邊建築物阻擋的權利。聯合國及先進國家均已制訂法例,將「日照權」作為一種基本人權及公民權加以保障。根據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的規定,個人在其住宅每天應最少享有3小時的日照。
說起來,香港不但沒有日照權,也沒有黑夜權/星空權。香港好像還沒有為防光害而立法。
「日照權」(right to enjoy the sunshine或enjoyment of sunlight)是保障公民享受其居所受陽光照射,而不被旁邊建築物阻擋的權利。聯合國及先進國家均已制訂法例,將「日照權」作為一種基本人權及公民權加以保障。根據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的規定,個人在其住宅每天應最少享有3小時的日照。
說起來,香港不但沒有日照權,也沒有黑夜權/星空權。香港好像還沒有為防光害而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