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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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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民間諮詢會:保護產權=保護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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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四月一日(星期日) 下午二時半
地點︰ 中環夏愨道12號美國銀行中心,香港中文大學專業進修學院100 室
主持︰ 葉蔭聰 (知識共享成員、獨立媒體(香港)執委成員)
講者︰ 莫乃光先生 (香港互聯網協會會長)
鄧傑先生 (台灣聯合報系法務專員、中華民國維基媒體協會理事長)
群智基金會代表 (國內活躍於知識分享及網絡上開放協作議題之組織)
報名︰ 請電郵閣下之姓名、聯絡電話及人數至 openknowledgehk@gmail.com。
(亦歡迎即場 talk-in)

官方網頁:http://www.openknowledgehk.net/

簡介:

20070401_tb.png香港政府於一月初推出「在數碼環境中保護知識產權」 的諮詢文件,強調「政府致力建立一個健全的版權保護制度,為創意產業的持續發展提供有利環境。」可是,整個諮詢文件,主要只考慮版權持有人的利益,缺乏互聯網創作人及使用者的聲音

互聯網最大的影響是打破消費者與生產者的角色,很多用戶都會於互聯網上創作(例如把文章、照片、音樂創作與混音、影像等內容上載);網民於論壇上發表評論,形成一個公民參與的空間;亦有很多教師,透過互聯網教學。可是這次諮詢文件卻沒有考慮這些使用的需要,亦沒有評估傳統媒體主導的產權觀,對這個公共空間和創意空間所帶來的負面影響

此外,這次諮詢中所提出的多個諮詢項目,對未來香港的數碼資訊業、創意工業、教育事業和言論空間有深遠的影響。我們希望藉著這次民間諮詢,讓公眾能對數碼環境的創作、文化教育事業有更多的瞭解,可以在諮詢期完結前,向政府提交意見。

這次諮詢會我們分別請來了國內群智基金會(Social Brain Foundation)代表,談如何發展一個有利創意和教育的產權觀,以及台灣聯合報系法務專員∕中華民國維基媒體協會理事長鄧傑,談台灣推廣 creative commons的經驗。香港互聯網協會主席莫乃光會以其專業知識,評論港府的諮詢文件。此外,主辦單位亦會發佈「知識共享(Open knowledge)宣言」行動,以民間群策群力的方法,推動開放知識的實踐。

歡迎大家在網頁上加上此標貼:
(方法見於諮詢會官方網頁)


之前寫過一篇 版權? 講到本港的版權法只份著重業務用途或保護出版者;由官方/商界也不時強調版權,而不是著作權。意識過份導向至金錢交易而非創作本身,而根本忘了保護作者的權利,而不僅僅是出版者的權利。今次政府發表之「在數碼環境中保護知識產權」文件;

  • 1.把所有非法下載活動形事化(包括版權影像、文章或照片的下載活動);
    • 非法商業引用(如: 未經同意轉載上報)又如何?
  • 2.給予版權持有人擁有所有媒體傳播作品的權利;
    • 注意,不是創作人
  • 3.引入過濾機制(如把國內下載或播放世界杯的網站過濾封鎖);
    • 不現實的 Great Firewall 式想法可以無視
  • 4.引入定額賠償(即版權持有人在不用證明自己的損失下,仍可向侵權者索取賠 償;換句說,非商業網站轉載舊報章雜誌版權文章亦要作出賠償,儘管該轉載未必造成任何損失);
    • 這根本是想把 CASH,國際影業 或 JASRAS 一類不知所謂的公司的不合理行為合法化?
  • 5.容許版權持有人以簡易的機制(無須通過法庭正常程序)就能要求網絡 供應商交出客戶資料。
    • 那當我是我的 blog 的文章的版權持有人好了,那我能要求網絡 供應商交出客戶資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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